东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虎门办公楼防水改造工程变更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08 浏览次数:77
项目名称: | 东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虎门办公楼防水改造工程 |
招标编号: | YDZB20DGQY0172 |
首次公告日期: | 2020年9月7日 |
招标人名称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|
招标人地址: |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56号 |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 |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|
招标代理机构地址: |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|
经办人名称: | 李先生 |
联系电话: | 0769-23362836 |
变更内容: | |
(1) 原文出处:招标文件第 3 页第 2 项第 2.4 点 原文内容: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,043,664.71元(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93047.89元,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:83418.41元)。 修改为: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,043,664.71元(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93047.89元,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:83418.41元)。控制价内暂列费金额在报价中不变,并在合同内列明,结算时暂列费按照实际支出计取。 | |
(2) 原文出处:招标文件第 12 页第 14 项第 14.1 点 原文内容:(1) 本工程验收合格,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付款申请(包含按要求开具的发票)后,发包人于收到付款申请(包含按要求开具的合格发票)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%。 修改为: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,支付合同价的30%,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%,待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%。 | |
(3) 原文出处:招标文件第 46 页第 九 条第 1 点 原文内容:(1)本工程验收合格,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付款申请(包含按要求开具的发票)后,发包人于收到付款申请(包含按要求开具的合格发票)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%; 修改为: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,支付合同价的30%,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%,待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%。 | |
变更公告日期: | 2020年9月8日 |
备注: | 上述内容,作为招标文件附件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,以本通知为准,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。 |